“行了行了,别装死了!
你男人都要断气了,你还在这躺尸,像什么样子!”
一个尖利刻薄的女声刺入耳膜。
头好痛。
叶知秋费力地睁开眼,入目是晃动的人影和一张张充满恶意与不耐的脸。
男人?
什么男人?
她不是正在实验室里测试新研发的自热火锅配方,结果设备短路爆炸了吗?
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猛地涌入脑海,差点让她再次昏过去。
她叫叶知秋,也叫叶知秋。
但此叶知秋非彼叶知秋。
原主是清水镇叶家村的农家女,被贪财的父母以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顾家,给顾家那个曾经是天之骄子,如今却摔断了腿、毁了前程的读书人顾言瑾冲喜。
结果喜没冲成,顾言瑾的病反而越来越重,眼看就要不行了。
顾家大房,也就是顾言瑾的大伯一家,眼看人财两空,立刻翻脸不认人,以八字太硬,克夫为由,要把他们这一房彻底分出去,好霸占二房仅剩的几亩薄田和祖宅。
刚才那个尖声说话的,就是顾家大伯母,刘氏。
原主又气又怕,加上长期吃不饱穿不暖,急火攻心,就这么一口气没上来,换了来自现代的她。
“我……我没装死。”
叶知秋撑着身子坐起来,声音沙哑。
她打量着西周,这里似乎是个祠堂,正中央供奉着牌位,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香火和灰尘混合的味道。
刘氏见她醒了,吊梢眼一翻,没好气地说:“醒了正好!
省得我们还得费力气抬你。
族老们都在呢,今天就把你们分家的事给定了。
你男人顾言瑾眼看就活不过今晚了,我们顾家仁慈,不让你一个寡妇流落街头,祠堂后面那间没人住的破茅屋就分给你们了。”
叶知秋心里冷笑一声。
好一个仁慈!
那茅屋她从记忆里知道,西面漏风,一下雨就漏水,跟露天也差不多了。
这是要把他们夫妻俩往死里逼啊。
她抬眼看向坐在上首的几个所谓族老,一个个眼观鼻鼻观心,显然是默许了刘氏的做法。
“大伯母说的是。”
叶知秋忽然开口,语气平静得不像话。
刘氏愣了一下,她还以为这丫头又要哭哭啼啼地求饶,都准备好一肚子刻薄话了,结果对方竟然应了?
“既然要分家,那就得有个章程。”
叶知秋扶着旁边冰冷的柱子,慢慢站了起来。
她环视一圈,目光清亮,没有半点原主的怯懦,“我们二房分出去,总不能净身出户吧?”
“你还想要什么?
给你个遮头的地儿就不错了!”
刘氏尖叫起来,好像叶知秋要挖她的肉。
“大伯母,我相公好歹也是顾家的嫡亲血脉。
如今他病重垂危,你们就这么把他赶出去,传出去,清水镇的人会怎么说顾氏宗族?
说你们为了几亩田地,连亲侄子的活路都不给?”
叶知秋不理会刘氏的叫嚣,首接对着那几个族老说。
族老们脸色微变。
他们可以不在乎一个将死之人的死活,但不能不在乎整个宗族的名声。
叶知秋知道自己说到了点子上,继续加码:“我也不多要。
那间茅屋,我们要了。
另外,我相公看病、总得要钱吧?
给我二两银子,我们就算两清。
从此以后,我们二房是死是活,都与顾氏宗族再无瓜葛。”
二两银子?
刘氏的心都在滴血,那可是她攒了好久的私房钱!
“你做梦!
一文钱都没有!”
“没有?”
叶知秋笑了,那笑意却冷得像冰,“也行。
那我就带着我相公住在祠堂门口,他什么时候咽气,我就什么时候一头撞死在顾家大门口。
我倒要看看,一个逼死亲侄、克死侄媳的名声,顾家担不担得起!
到时候,你家顾秀才还想不想考举人了?”
这话一出,满堂皆惊。
谁都没想到,这个平时闷声不吭、任人拿捏的冲喜媳妇,竟然能说出这么一番决绝狠厉的话来。
尤其是最后一句,首接戳中了刘氏和顾家大伯的死穴。
他们的大儿子顾文杰正准备参加院试,名声上可不能有半点污点。
为首的族老咳嗽了一声,沉着脸对刘氏说:“行了!
就按她说的办!
拿二两银子来,再写份断亲书,这事就算了了!”
刘氏气得浑身发抖,却不敢违抗族老的话,只能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,数出二两碎银,狠狠地砸在地上。
叶知主也不恼,弯腰捡起银子,吹了吹上面的灰,揣进怀里。
很快,断亲书写好了。
叶知秋拿过笔,在末尾签上了自己的名字,又抓过旁边一个族人的手,蘸了印泥,在顾言瑾的名字上按了个手印。
“好了。”
她把断亲书往桌上一拍,“从今往后,男婚女嫁,各不相干。”
说完,她转身就走,看都没再看那些人一眼。
几个顾家的年轻人把躺在木板上的顾言瑾抬起来,嫌恶地跟着叶知秋往祠堂后山走。
那间茅屋比记忆中还要破败。
屋顶破了好几个大洞,墙壁也是摇摇欲坠,一阵风吹过,发出“嘎吱嘎吱”的声响,好像随时都会塌掉。
“人放这了!”
那几个年轻人把顾言瑾往屋里唯一的破床板上一扔,转身就跑了,仿佛多待一秒都会沾上晦气。
屋里顿时只剩下叶知秋和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顾言瑾。
“咳……咳咳……”顾言瑾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,嘴角溢出一丝鲜血,脸色惨白如纸。
叶知秋心里一紧,快步走过去。
她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,滚烫。
再看他的嘴唇,干裂起皮,气若游丝。
这人,是真的要死了。
刚穿越就要成寡妇?
叶知秋有点烦躁。
她倒不是对这个名义上的丈夫有什么感情,只是觉得晦气。
她打量着这个男人。
哪怕病得如此狼狈,也依稀能看出他原本俊朗的轮廓,眉眼深邃,鼻梁高挺。
可以想见,健康时的他,是何等的风姿绰约。
可惜了。
叶知秋叹了口气,正准备起身去找点水,手腕上一个东西硌了她一下。
她低头一看,是一个成色很差的玉镯子,灰扑扑的,是原主唯一的陪嫁。
刚才在祠堂跟人推搡的时候,她的手腕磕在了柱子上,镯子也磕了一下。
她下意识地摸了摸,指尖却沾上了一点血迹。
是她刚才扶柱子时,手心被木刺划破了。
血迹沾染在玉镯上,那镯子忽然发出一阵温润的微光。
下一秒,叶知秋只觉得眼前一花,人就出现在一个奇怪的地方。
这里云雾缭绕,脚下是肥沃的黑土地,不远处有一口泉眼,正咕嘟咕嘟地冒着水,水汽氤氲,带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。
这是……随身空间?
还有灵泉?
作为看过无数网文的现代人,她立刻反应了过来。
这是她的金手指!
她心中一动,人又回到了破茅屋里。
她看看手腕上的镯子,又看看床上快要断气的顾言瑾,一个念头猛地窜了上来。
灵泉!
既然叫灵泉,说不定能救命!
她立刻集中意念,想着要取一碗泉水。
神奇的事情发生了,一个粗瓷碗凭空出现在她手里,里面盛满了清澈的泉水。
顾不得多想,叶知秋立刻扶起顾言瑾,小心翼翼地将泉水一点点喂进他嘴里。
泉水入口,仿佛有生命一般,顺着他干裂的喉咙滑了下去。
一碗水喂完,顾言瑾原本急促的呼吸,竟然真的平稳了许多。
虽然人还没醒,但那死灰一样的脸色,似乎也缓和了一点。
真的有用!
叶知秋心里一阵狂喜。
她看着怀里这个陌生的男人,又看了看空荡荡的破屋子和怀里揣着的二两银子。
行吧,看在这口救命泉的份上,这个丈夫,她暂时不打算让他死。
至少,不能现在就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