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霞镇,坐落在豫州最南端的群山之中,是个地图上都难以找到的偏远小镇。
镇子依山而建,青石板路蜿蜒曲折,被常年的山雾浸润得泛着湿润的光泽。
镇外是无边无际的山林,名为 “落霞岭”,林深草密,妖兽出没,却也是镇上人赖以生存的根本 —— 猎户靠打猎获取皮毛肉食,药农靠采药换取银钱,而林风,两者皆是。
此刻,日头西斜,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空,将落霞岭的轮廓染上一层暖色。
一个瘦小的身影背着半篓草药,提着一只被一箭穿心的狡兔,踩着暮色走进了镇子。
他便是林风,镇上有名的孤儿。
十年前,一场山洪冲毁了镇外的小山村,林风的父母双双遇难,只留下他一个襁褓中的婴儿,被路过的猎户救回镇上,在镇口的破庙里勉强长大。
如今十岁的他,身形比同龄孩子还要单薄些,皮肤是长期日晒雨淋的黝黑,唯有一双眼睛,亮得惊人,透着与年龄不符的沉稳与锐利。
“林风,今天收获不错啊,这狡兔可是灵兔,皮毛能卖个好价钱!”
镇口杂货铺的王掌柜探出头来,笑着打招呼。
林风微微点头,算是回应。
他性子寡言,常年的独自生活让他习惯了沉默,只有在山林中打猎采药时,他才会展现出惊人的专注。
“王掌柜,草药收吗?”
林风的声音有些沙哑,却很清晰。
“收,当然收!”
王掌柜接过药篓,仔细翻看着里面的柴胡、甘草,还有几株罕见的 “紫花地丁”,“不错不错,都是上好的药材,给你二十文钱,加上这灵兔皮毛,一共五十文,怎么样?”
林风没有讨价还价,点了点头。
他知道王掌柜一向公道,不会欺负他这个孤儿。
接过沉甸甸的铜钱,小心翼翼地塞进怀里的布包,贴身收好 —— 这是他接下来半个月的口粮钱。
回到破庙,林风先将狡兔处理干净,架在火堆上烤着。
火苗跳动,映得他的脸颊忽明忽暗。
他没有立刻进食,而是靠在墙角,闭上眼睛,脑海中回放着今天在山林中的情景。
早上进山时,他注意到东侧的草叶有被碾压的痕迹,露水未干,说明刚有动物经过;循着痕迹追踪,发现是一只狡兔,这兔子警惕性极高,寻常猎户很难捕捉,但林风凭借着对风向的判断,绕到上风处,屏住呼吸,一箭射出,精准命中要害。
这便是他赖以生存的本能 —— 观察力。
在危机西伏的落霞岭,稍有不慎便会葬身妖兽之口。
六年来,从跟着老猎户打下手,到如今独自闯荡,林风早己练就了一双能洞察细节的眼睛,能从草木的摆动、泥土的湿润度、鸟兽的踪迹中,判断出危险与机遇。
烤兔的香气弥漫开来,林风这才睁开眼,撕下一条兔腿,慢慢咀嚼着。
他吃得很慢,每一口都细细品味,仿佛在感受这来之不易的食物。
破庙西处漏风,墙角堆着一些干草,那是他的床铺,身上的粗布衣服打了好几块补丁,却洗得干干净净。
吃完兔肉,林风将剩下的肉用树叶包好,藏在破庙的横梁上 —— 防止被野狗偷食。
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一本卷边的小册子,借着微弱的火光翻看。
这是老猎户临终前留给她的唯一遗物,上面画着一些简单的草药图谱和打猎技巧。
林风早己背得滚瓜烂熟,却还是每天都会翻看,每次都能从上面发现一些之前忽略的细节。
“明天去黑风岭看看。”
林风喃喃自语。
落霞岭外围的草药越来越少,镇上的猎户和药农也越走越远,不少人都开始涉足更危险的黑风岭边缘。
黑风岭妖兽更多,却也有更珍贵的草药,比如能治外伤的 “血竭草”,一株就能卖上百文钱。
只是黑风岭危险重重,不仅有妖兽,还有镇上一些不怀好意的人。
比如镇长的儿子赵虎,仗着父亲的权势,经常抢夺猎户的猎物和药农的草药,无人敢惹。
林风对此早有耳闻,却也别无选择。
他需要更多的钱,不仅是为了糊口,更是为了攒钱购买一本真正的 “修仙入门诀”。
落霞镇虽然偏远,但也偶尔有修仙者路过。
林风曾远远见过一次,那修士脚踏飞剑,御空而行,衣袂飘飘,宛如神仙。
从那时起,他便萌生了修仙的念头 —— 只有成为修仙者,才能摆脱这底层的困境,才能不再任人欺凌,才能知道自己的父母是否真的如传闻那般,只是死于山洪。
夜色渐深,山风呼啸着穿过破庙的缝隙,带来阵阵寒意。
林风蜷缩在干草堆里,将小册子紧紧抱在怀里,闭上眼睛,脑海中却浮现出飞剑凌云的景象。
他不知道,明天的黑风岭之行,等待他的不是珍贵的草药,而是一场足以致命的危机,以及一个改变他一生的机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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